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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台高空坠物律师-陈冠文律师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烟台市芝罘区西盛街27号汇通国际大厦8层801-809室
    5.0

    来自23人评价

    帮助人数:1190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政治职务,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3-2515-8648
    更多> #律师简介:陈冠文律师曾就职于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在职期间接触了大量民事申诉、监督复议案件。执业后长期为公司、金融银行、境内外投资者提供资产处置及项目融投资等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上述机构办理了大量企业并购重组、出具尽职调查等业务;办理大量刑事一审、二审重大案件多次为当事人取保候审、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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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台高空坠物律师-孙涛律师
    山东臻贞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龙口市东莱街道街道松涛苑南排商铺
    5.0
    帮助人数:133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80-0545-6525
    更多> #律师简介:孙涛律师执业于山东臻贞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在买卖合同纠纷、股权纠纷以及各类商事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刑事辩护、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侵权纠纷、案件、不良资产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期间担任龙口市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对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方面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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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台高空坠物律师-赵振英律师
    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绿地中央广场C3-A座2305室
    5.0

    来自269人评价

    帮助人数:491
    199-5316-9045
    更多> #律师简介:赵振英律师,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济南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律师,曾任职济南市总工会派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济南市律师协会会员。执业以来在交通事故、工伤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期间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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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台高空坠物律师-孟雪菲律师
    北京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华润中心
    5.0

    来自12人评价

    帮助人数:937
    #律师标签: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6-2186-5258
    更多> #律师简介:孟雪菲,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期致力于对法律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作风踏实严谨,一贯秉持对客户负责、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办案经验丰富,有多年的法律行业及劳动仲裁机构从业经历,经办数百件劳动及民事纠纷案件,对于相关专业领域有独到的见解和丰富的经验。擅长的领域:婚姻家事、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房产纠纷、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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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台高空坠物律师-杨兴楠律师
    山东齐鲁(烟台)律师事务所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85号传媒大厦7层
    5.0
    帮助人数:378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有政治职务,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专利代理经历
    150-5355-8252
    更多> #律师简介:杨兴楠律师,西北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生,执业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至今共参与办理刑事案件百余件,擅长传统犯罪辩护,同时也专注新型犯罪辩护;执业期间代理了多起涉黑涉恶案件,如朱某某涉黑案,由山东省扫hei办挂牌督办,被认定为山东省基层法院审理的规模最大、被告人最多的涉黑案件。也代理了多起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案件,均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如刘某某诈骗案,涉案金额近千万,最终为当事人争取缓刑。代理的多起案件最终被不起诉,代理的大部分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取保候审,以自己专业的法律知识,极高的服务热情为当事人排忧解困,赢得了各方赞誉。在专注于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也参与多起民事案件的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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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台高空坠物律师-于振洋律师团队
    山东金盛阳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6777号万科中心A座1602室
    5.0

    来自11人评价

    帮助人数:59
    152-6415-6688
    更多> #律师简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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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台高空坠物律师-迟延蕾律师
    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64号
    5.0

    来自222人评价

    帮助人数:860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78-6711-0075
    更多> #律师简介: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山东省黄河河务局、济南市黄河河务局、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顺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顾问团队成员,深耕于建设工程纠纷、公司经营、合同事务等,在上述领域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以及强大的律师团队,迟延蕾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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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台高空坠物律师-黄成强律师
    北京德恒(青岛)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白金广场A座八楼
    5.0

    来自41人评价

    帮助人数:188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
    152-6926-9531
    更多> #律师简介:黄成强,北京德恒(青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前特种兵,毕业于南京陆军指挥学院(现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指挥学院),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十余年。擅长刑事、民商事案件争端解决。为人正直,责任心强,具有极强判断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立志做一名有温度的法律人,以坚韧不拔之志,敬本职之业,捍法律之公。青岛市律师行业演讲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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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台高空坠物律师-李锴律师
    山东道璟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晟景大厦810室
    5.0

    来自88人评价

    帮助人数:557
    #律师标签: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86-6069-2526
    更多> #律师简介:李锴律师:山东道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是经验非常丰富的实战派律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拼尽全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在诉讼方面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同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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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台高空坠物律师-杨玉玺律师
    上海兰迪(青岛)律师事务所 山东青岛崂山区
    5.0

    来自78人评价

    帮助人数:896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9-6393-6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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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空抛物严重破坏城市形象,对邻里关系造成潜在风险。即使邻里间了解不深,也可能因他人自私行为而承担赔偿。更糟糕的是,当车辆遭遇高空坠物,车主发现其购买的高空坠物保险竟无法理赔,这无疑是雪上加霜。呼吁大家共同抵制高空抛物,守护社区安全。 #损害赔偿 1172次阅读
  • 根据现行法律,施工现场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此行为违反安全规定,导致个人防护失效,需自担责任。高空作业风险高,个人防护至关重要。务必正确佩戴安全帽、系紧安全带,确保安全无虞。生命宝贵,安全为先。 #损害赔偿 1326次阅读
  • 若遇高空坠物事件,您无需焦虑,我们的保险产品已提供相应保障。保险期内,若投保人因高空坠物导致第三方伤亡或财物直接损失,我们将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依照高空坠物保险条款,在赔偿限额内全额赔付。 #损害赔偿 1245次阅读
  • 高空抛物行为受法律规制,若造成严重后果,需承担刑事责任。具体罪名根据实际影响而定,可能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等。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高空抛物行为潜在风险极大,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不容忽视。 #损害赔偿 1229次阅读
  • 高空抛掷香烟头部涉及的法律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评估。若该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涉事者除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外,还可能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高空抛物行为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法律规定对此予以严惩。因此,公众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损害赔偿 1396次阅读
  • 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一旦物品从高处落下并对他人造成身体或财产伤害,就构成了侵权行为,需承担民事赔偿。若导致他人死亡,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同时,也需承担民事赔偿。请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损害赔偿 1130次阅读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高空抛物导致公共窗户受损,应由抛物者承担赔偿责任。若无法确定抛物者,则可能由相关建筑物使用者共同承担补偿责任,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遵守公共秩序,切勿随意抛物,以免给他人带来损失。希望广大市民能够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损害赔偿 1021次阅读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律师在维护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方面给予指点取证,本案中被告采取发布短视频、向其他人发送原告隐私照片等方式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及隐私权,因侵权行为的特殊性,需要采取正确的方法及时将证据保存完整,可以采取录屏、翻拍等方式将侵犯权益的短视频、短信等保留下来并保存好原始载体,以避免侵权人将侵犯短视频从平台删除恶意毁灭证据而导致原告举证不能的风险。 同时指导原告收集被告的行为对原告造成精神损害程度及影响范围的证据。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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