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和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杨雅丽资深律师,擅于学以致用,专业的的分工做专业的事。为委托人提供解决直接问题的方案,还应未雨绸缪,提前规避不必要损失。以团队方式提供法律服务。团队优势:常规法律服务(如合同纠纷、债务追索、侵权索赔、婚姻继承、劳动纠纷),我们团队都能提供。另,对于公司法律顾问事务,我们团队均能提供服务:如公司对外往来商务合同审查,对外投诉、诉讼/仲裁处理,行政机关有关事务处理或报告,对外股权转让,债务追索;公司对内管理规则制度建立健全、员工劳务纠纷、法律基础知识培训、股权内部转让等都可以提供解决方案或提前做好风险控制。
咨询该律师1733人阅读
股东协议书股东人数多时的书写方式,最主要的就是应当写明多方股东的基本信息,其他的还应当写明各个股东的具体的出资的数、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股东承担的责任限额、股东的违约责任、公司的利润分配等内容。
2042人阅读
最高院对于隐名股东的认定标准是有三项标准的,分别是:第一项是需要公司中的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间签订相关的持股协议;第二项是要求隐名股东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第三项是要求该隐名股东是不存在违法行为的。
1584人阅读
一人公司隐名股东的责任是对公司的债务在其认缴的资本额度之内,承担有限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法律法规是允许一人公司的存在的,同时,也是允许一人公司中存在隐名股东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隐名股东也是要符合法定条件的。
1124人阅读
公司的隐名股东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公司的隐名股东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此时是要区分不同的情况的,即在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况下,和公司未合法成立的情况下,公司隐名股东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