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哲律师事务所
侍兴兴,江苏法哲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南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具有法院、检察院、报社等工作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及婚姻案件、民间借贷的处理和调解。处理大量未成年及精神病、聋哑人法律援助案件,并作为灌云县第一期《普法讲堂》嘉宾进行普法宣传,热衷为基层普法与提供法律帮助,且在办理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了许多其预期未考虑到的权益,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与信任。 个人宗旨:增加自己的工作量,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1655人阅读
1、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3、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1828人阅读
根据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所以主观是故意,是行为犯,只要有相关的行为就属于犯罪。不同于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是结果犯,只有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才构成犯罪。
1681人阅读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1500人阅读
1、如果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是要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这样就不存在累犯的问题了。2、如果是缓刑考验期已经届满,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因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并未执行,因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并未执行,不具备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的要件,故不应认定为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