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情形: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法律规定10月,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部分城市出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10月,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