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露律师 回复:某些基于婚姻家庭关系的人身权的案件不适用反诉。 首先是离婚案件不适用反诉。离婚是当事人重要的法律行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不仅要对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作出裁判,而且要对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关系作出裁判,使之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当事人离婚后,虽然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消灭,但是父母与子女的人身关系不能消灭,故离婚本诉应对涉及到的关系都一并裁判,被告也不可能提出新的反请求。婚姻法规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不属于反诉,如无过错方是被告,只能依据原告离婚的请求要求原告给予损害赔偿,而不是反诉。 第二、赡养、抚养、扶养案件不适用反诉。赡养是指对长辈承担的供养责任;抚养是指对未成年人承担的供养责任;扶养是指对等同辈份的人承担的供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