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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无理由清场,置商户损失惨重,并封门,关闭商铺,该如何?

ask****341 上海-崇明区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2.08.25 01:12:41 325人阅读

国企无理由清场,置商户损失惨重,并封门,关闭商铺,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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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上海-虹口区 咨询解答:2576条

你说的是哪个市场?这种一般是群体性事件。没有预先通告么?

2022-08-25 01:15:03 回复
地区:上海-黄浦区 咨询解答:1325条

若权益受损可诉讼解决

2022-08-25 07:00:35 回复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咨询解答:8927条

是否有合同,具体情况可以来电沟通

2022-08-25 05:31:24 回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小区楼顶属于共有的产权,由该栋建筑物所有业主共同拥有,全体业主享有共同管理共同使用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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