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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父的农村宅基地转让,母亲能单独转让吗?

ask****333 广东-广州 宅基地咨询 2022.08.12 03:26:01 362人阅读

你好,请问亡父的农村宅基地转让,母亲能单独转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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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早让律师介入,针对您的实际情况做一下具体分析VS晚上

2022-08-12 09:17: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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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676499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180028条

可以的

2022-08-12 11:58: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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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2410976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236503条

你好,这是可以的

2022-08-12 10:08: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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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839516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219467条

你好,是不能的

2022-08-12 08:27:56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居民将自家分得的宅基地进行转让,肯定不是说随便就能转让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随房一并转让。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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