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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换人算不算违约

董* 山西-忻州 合同违约咨询 2022.08.02 09:24:16 462人阅读

过户换人算不算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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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们的合同是有法律效益的,只要没有霸王条款就是合法的,所谓的霸王条款就是只有一方的违约后果,而没有另一方的违约责任。
2、对于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2022-08-02 09:26:16 回复

您好,关于房屋置换违约金怎么约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现行法律允许当事人在租赁合同自行约定违约金条款,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若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根据《高级人民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因出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如租赁房屋用于商业用途的,承租人还可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合理期间内的经营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给承租人的建议:建议承租人在审核租赁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时,确保出租人提出的违约金不至于过高。一旦违约金过高,承租人可以向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另外,在出租人违约而解除合同时,要求出租人赔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补偿损失、即装修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首先告诉你:

一,三方协议如约定违约金,是有效的

二,三方协议的效力仅限于劳动合同签订之前,一旦双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三方协议随即失效,违约金条款也只能适用于劳动合同法之条款
也就是说:如果你目前还在实习期,尚未脱离学生身份且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份三方协议对你依然有约束力,如果你提前辞职,应当按照协议履行义务
如果你已经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三方协议随即中止效力,一份中止了效力的协议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只要签了合同并备案,哪怕你
第二天就提出辞职,那用人单位也不能让你支付违约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信用违约互换交易中,违约互换购买者将定期向违约互换出售者支付一定的费用(称为信用违约互换点差),而一旦出现信用类的事件(主要指债券主体无法偿付),违约互换购买者将有权将债券的面值递送给违约互换出售者从而有效规避信用风险。A向B申请贷款,B为了利息而放贷给A,放贷出去的钱总有风险(如果A破产,无法偿还利息和本金),那么这时候C出场,由C对B的这个风险予以保险承诺,条件是B每年向C支付一定的保险费用。但万一A破产的情况发生,那么由C补偿B所遭受的的损失。信贷违约掉期是一种新的金融衍生产品,类似保险合同。债权人通过这种合同将债务风险出售,合同价格就是保费。如果买入信贷违约掉期合同被投资者定价太低,当次贷违约率上升时,这种“保费”就会上涨,随之增值。
二、信用违约互换有什么特点从特点上来说,信用违约互换(CDS)属于期权(又称“选择权”,optio)的一种,相当于期权的购买方(规避风险的一方)用参照资产(refereceasset)——即此处的债券,来交换卖方(信用风险保护方)的现金。由于期权的特点是买方只有权利而无义务,而卖方只有义务而无权利,因此一旦债券违约,买方就可以要求履约来转嫁信用风险。而前文提及的违约互换点差,在这里则体现为期权的期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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