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丽水法律咨询 > 丽水贷款纠纷法律咨询 > 信贷超期金额是未还款金额吗

信贷超期金额是未还款金额吗

周* 浙江-丽水 贷款纠纷咨询 2022.07.22 11:05:49 442人阅读

信贷超期金额是未还款金额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丽水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丽水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结论:信贷逾期金额是未还款金额。
解析:
逾期金额指到期该还而未还的金额,比如银行办理的贷款必须每月归还或者使用的信用卡在每个月必须按时归还账单。需要注意的是,逾期还款后会产生罚息,时间越长产生的罚息越多,而且在逾期还款后会进行催收,常见的催收就是拨打借款人电话。
您头疼的事正是我们擅长解决的事。用对方法三招教您停息挂账,停掉利息,免息分60期,避免起诉。

2022-07-22 11:08:21 回复

您好,关于定期定额户超定额未申报算偷税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当以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申报额超过定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款。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定期定额户在以前定额执行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而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结清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其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定额,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其定额。也就是说定期定额户超定额未申报纳税,如果超过定额一定幅度可能构成偷逃税款,可能存在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的税务风险。

财税()年36号文附件二中列举了七种业务:金融商品转让、经纪代理服务、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航空运输企业、客运场站服务、旅游服务、建筑服务简易计税方法、房地产销售商品房一般计税方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47号)文件中又补充了三种业务: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和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4号)中又补充增加了一种业务: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转让二手房,具体又包括三种情况,一般纳税人转让营改增前外购取得的不动产,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外购不动产,个人转让外购不动产(住宅有特殊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54号)增加了物业公司水费的差额征收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68号)增加了安保服务规定,要求按照劳务派遣政策执行。

1、定期定额户超定额未申报属于偷税。
2、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额。具体期限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十九条
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定期定额户在以前定额执行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而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结清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其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重新核定其定额。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