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2、公民出生日期的确有差错,且有原始依据或者存在明显差错的,可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更正出生日期,所需材料如下:
(
1)书面申请书,未成年人由父母或监护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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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载明正确出生日期的原始资料及证明材料,如原始出生医学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户口出生变动登记等权威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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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单位的由单位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是否同意其更正证明,属于在校学生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
4)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您好,居民申请更改出生日期,须由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核原件留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填好,经派出所审核、公安分(县)局审批同意后办理更改手续。如果没有出生证明,到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写一个证明。更改手续办理好后,将会下发《居民变更身份项目通知单》,居民凭此单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变更户口簿等资料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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