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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变更经营权,是取消原经营人的经营,再重新确定经营人吗?

173****7697 江苏-扬州 经营管理咨询 2020.09.27 07:05:13 468人阅读

什么是变更经营权,是取消原经营人的经营,再重新确定经营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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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商铺经营权是指商铺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企业作为经济法人和独立经济实体所拥有的自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权力。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经营权主要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和经营者所具有的自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权力。
  经营权可分为法定经营权和约定经营权,其中法定经营权作为物权法定主义的必然结果,是企业依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的经营权,在性质上表现为企业法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立是以法人制度的规范化为基础的。所谓约定经营权是指由两个以上出资人共同约定创设新的法人所衍生的经营权。它是以平等的商品生产者主体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合同为基础所发生的经营权。

2020-09-27 07:24:13 回复

对于抚养权确定后还能再变更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读者小赵来信说,四年前自己和丈夫离了婚,当时觉得自己没有工作无力抚养年仅7岁的儿子文文,便同意儿子由前夫抚养。现在自己经济等各方面的条件均优于前夫,去探望儿子时儿子也提出想跟我一同生活,请问我可以要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吗广东律师解答: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可由双方协商或者提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因此,赵女士可与前夫协商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不成的,再向提讼,同时提供自己有能力抚养儿子文文、儿子文文也愿意同自己共同生活等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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