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庭审有新情况时,检察院可调整量刑。若庭审出现新事实、证据影响量刑,或者之前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检察院能以书面方式调整量刑建议。
(二)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异议时的处理。若他们对量刑建议有异议,法庭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异议有理有据,检察院可调整量刑建议。
(三)检察院不调整或调整仍不当的处理。当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后仍明显不当,人民法院应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