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对于嫌疑人,如果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应主动向司法机关说明,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比如自首,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主动追回被盗财物并进行退赔,这在量刑时会被考虑,可能从轻处罚。
(三)若嫌疑人是累犯,要做好面临相对更重处罚的心理准备,且应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服刑期间积极改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