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公证是否可以更改
遗嘱公证可以更改。遗嘱人可通过立新的公证遗嘱来更改之前的公证遗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若要更改已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重新到公证机构办理新的遗嘱公证,新的公证遗嘱效力优先于旧的公证遗嘱。
此外,即便之后未进行新的公证遗嘱,但有其他形式的合法遗嘱且内容与公证遗嘱冲突,以最后所立的合法遗嘱为准。不过,对于重大财产处分等情况,为避免后续纠纷,建议再次进行遗嘱公证。
二、遗嘱公证是优先吗
在《民法典》施行后,遗嘱公证不再具有优先效力。
过去,公证遗嘱效力优先,即存在多份遗嘱时,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但《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意味着,不管遗嘱是否经过公证,只要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定形式,均具有法律效力,不再赋予公证遗嘱优先地位。
例如,遗嘱人先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后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内容与公证遗嘱相抵触,若最后这份自书遗嘱符合法定条件,那么就以自书遗嘱为准。所以,现在判断遗嘱效力关键看是否为最后合法有效的遗嘱,而非是否公证。
三、遗嘱公证是否可以确权
遗嘱公证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确权,但不能绝对地实现确权。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构对遗嘱人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它能证明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定形式。从证明力角度,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较高,可作为确定遗嘱人对财产处分意愿的有力证据。在处理遗产纠纷时,公证遗嘱能为继承人确定遗产范围、归属等提供重要依据,辅助完成确权。
然而,遗嘱公证本身不能直接确权。若存在其他争议,如有人对遗嘱真实性存疑、对遗产范围有异议等,仅靠遗嘱公证无法完全解决。此时可能需通过诉讼等途径,由法院结合各方证据和事实进行审理,最终确定遗产的归属,实现真正的确权。
当探讨遗嘱公证是否可以更改时,我们知道遗嘱公证并非一成不变。在遗嘱人订立新的遗嘱并经公证后,原有公证遗嘱会被新的所替代。但如果只是对遗嘱内容进行部分调整,并不重新公证,那么这份遗嘱在形式上依然有效,只是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比如遗嘱人处分了新的财产,或者改变了对部分财产的分配方式等情况。倘若你对遗嘱公证更改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或者新遗嘱与旧遗嘱冲突时如何判定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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