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能否要求分割家庭共有财产
离婚后能要求分割家庭共有财产,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若该财产在离婚时未涉及分割,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发现有此情况,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若涉及家庭共有财产,首先要区分出夫妻共同财产部分。通常需先进行析产,确定夫妻在家庭共有财产中所占份额,再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一般遵循自愿协商、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原则。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需注意诉讼时效,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请求分割。
二、离婚后能否争取抚养费
离婚后能争取抚养费。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若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离婚时未约定抚养费或约定后对方不履行,可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其支付合理抚养费。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法院会结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数额。
若后续因子女患病、上学等正当理由导致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生活,子女可另行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三、离婚后能否重新争夺子女抚养权
离婚后可以重新争夺子女抚养权。在法律上,若出现法定情形,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根据相关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要求变更:一是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是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是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是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若满足上述条件,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在探讨离婚后能否要求分割家庭共有财产时,我们明确了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定标准。然而,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比如在一些涉及房产的家庭共有财产分割中,可能会牵扯到购房资金来源、房屋使用情况等诸多细节。若存在家庭成员对房屋有特殊贡献或长期居住等情形,在分割时都需综合考量。又或者家庭共有财产中包含一些具有特殊纪念意义或价值难以准确评估的物品,其分割方式也需谨慎斟酌。要是你对离婚后家庭共有财产分割仍有疑问,比如具体的分割流程、特殊财产的处理方式等,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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