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破产商铺业主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一般情况下,商铺业主不一定有优先受偿权,需分情况判断。若业主已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商铺,且对未办理过户无过错,根据相关规定,业主权利可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及其他债权。
若仅签订购房合同,未完成交付或未支付全部价款,业主通常仅为普通债权人,无优先受偿权,其债权在破产清偿顺序中靠后,要等有担保的债权、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等优先债权受偿后,才有可能获得清偿。
二、开发商破产清算购房者怎么办房本
若开发商破产清算,购房者办房本分不同情况处理。若房屋已建成且符合办证条件,购房者可凭借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尝试自行办理房本。若开发商未完成房屋建设或存在违规行为导致无法办证,购房者可作为债权人申报债权。向破产管理人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购房证据,请求将办理房本列为破产清偿事项。若因开发商原因导致无法办证给购房者造成损失,购房者可通过诉讼主张违约赔偿。在破产程序中,及时关注进展,配合管理人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开发商破产清算赔偿优先级是多少
开发商破产清算赔偿有法定顺序。首先,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清偿,这是为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及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产生的费用。
之后,按以下顺序清偿:第一是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是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第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若消费者已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房屋买受人的权利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普通债权人受偿顺序相对靠后,可能无法全额受偿。
当探讨开发商破产商铺业主是否有优先受偿权时,这背后涉及诸多复杂因素。若商铺业主已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商铺,在一定条件下是可能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但这其中还存在许多细节需要明晰,比如支付价款的凭证是否齐全,实际占有的认定标准等。若您对自身作为商铺业主在开发商破产时的权益,包括优先受偿权的具体范围、如何保障自身权益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全面解读相关法律规定,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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