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单位如何申报工伤赔偿
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工伤申报指南
1.明确申报主体:
当行政单位的工作人员出现工伤情况时,由所在单位负责向当地的人社局申报。
这是工伤申报流程的首要环节,明确责任主体,确保申报工作有序开展。
2.准备申报材料:
需精心准备相关材料。
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
还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以证明工伤的具体情况。
3.遵循申报流程:
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有特殊情况,经报人社局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若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4.等待审核与认定:
人社局收到申请后会仔细审核,必要时展开调查核实。
符合认定条件的,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不符合的,则作出不予认定决定。
二、行政单位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行政单位工伤认定标准与一般企业职工工伤认定标准基本一致。
首先需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情形。比如,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也可能认定为工伤。例如行政单位人员提前到岗准备工作资料时受伤。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同样属于工伤范畴。
此外,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等情况,也可认定为工伤。认定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
三、行政单位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行政单位工伤认定流程如下:
首先,职工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若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接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会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最后,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工伤认定通过后,后续还有诸多事宜。比如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落实,是由单位承担还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支付的具体标准是什么等。又或者在工伤治疗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会有怎样的保障,停工留薪期的时长如何确定。这些问题对于工伤职工及其家属来说至关重要。如果您对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工伤申报后的相关事宜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详细且精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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