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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有哪些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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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4 · 1778人看过
导读:融资租赁合同存在多种无效情形,涵盖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且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像虚构租赁物使合同实质成借贷关系,以及合同内容违反国家金融监管规定等都可能致其无效。判断时需综合考量,依法律准确认定。
融资租赁合同有哪些无效情形

一、融资租赁合同有哪些无效情形

融资租赁合同的无效情形主要包括:

一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例如,虚构租赁物,导致合同实质为借贷关系,就可能被认定无效。又如,合同内容违反国家金融监管规定,也会导致无效。在判断融资租赁合同是否无效时,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准确认定。

二、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标准是啥

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标准。其一,合同主体应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如法人需依法登记且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其二,合同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禁止性规定、公序良俗等。其三,租赁物需为特定且真实存在,且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其四,双方意思表示应真实一致,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合同可撤销的情形。若以上标准均满足,融资租赁合同通常应被认定为有效。若存在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情况,可能会影响合同的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判断和处理。

三、融资租赁合同所有权如何进行认定

融资租赁合同中所有权认定较为复杂。一般而言,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出租人。这是基于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性,出租人购买租赁物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以收取租金作为对价

但在租赁期满时,根据合同约定有不同情况。若承租人按约支付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在某些合同下,租赁物所有权可转移给承租人。比如约定承租人支付完特定款项后,租赁物所有权自动归承租人,这是所有权保留条款的体现。若合同无此类明确约定,租赁物所有权仍归出租人。

实践中,需严格依据合同条款来确定所有权归属。若对合同条款理解有争议,应综合考虑合同目的、交易习惯等因素,以准确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所有权。

在了解融资租赁合同有哪些无效情形后,我们知道诸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等情况会导致合同无效。除此之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也会致使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如果您在实际签订或履行融资租赁合同过程中,对合同的有效性存在疑虑,或者已经遭遇了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想要进一步了解后续权益保障、责任划分等相关问题,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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