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口头遗嘱生效需满足以下条件:
1.遗嘱人处于危急情况,如生命垂危、遭遇重大灾害等,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
2.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3.遗嘱人在危急情况消除后,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需注意,口头遗嘱由于其易被篡改、伪造等特性,在司法实践中审查较为严格,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符合生效条件。
二、口头遗嘱见证人不符合要求还有效吗
口头遗嘱见证人不符合要求,该遗嘱无效。
依据《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同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若见证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比如只有一人见证、见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会使口头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难以保障,无法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所以该口头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此时,若被继承人没有其他有效遗嘱,遗产将按法定继承办理。
三、口头遗嘱变更或撤销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根据《民法典》规定,口头遗嘱变更或撤销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须在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等其他形式立遗嘱。因为口头遗嘱仅适用于危急情况,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应采用其他形式立遗嘱,若以其他形式立新遗嘱,则可视为对原口头遗嘱的变更或撤销。
其次,变更或撤销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变更或撤销行为是其自主、自愿作出,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形。
最后,若存在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若新遗嘱与原口头遗嘱内容冲突,也会导致原口头遗嘱被变更或撤销。
当探讨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时,除了知晓这些条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口头遗嘱订立后,若遗嘱人情况好转能够用其他形式立遗嘱,那么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就会失效。另外,当存在多份遗嘱且其中包含口头遗嘱时,会以最后所立的有效遗嘱为准。所以,在处理遗产继承等相关事宜时,了解这些拓展内容至关重要。你是否正面临与口头遗嘱相关的困扰呢?如果对于口头遗嘱的撤销、多份遗嘱的效力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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