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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 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条法司的解释为:享有请求赔偿权的主体包括下列四种类型:1、商品的购买者。2、商品的使用者。3、服务的接受者。4、第三人。
34143次阅读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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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迅速控制事态,第一时间通知负责人,商场组织人员查清发生原因,查看顾客伤情,视伤情轻重决定是否要送医院治疗,现场拍照留存。2、物业公司根据顾客受伤情况通知保险公司(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付。3、对设施上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或完善,确保来店购物顾客的人身安全。
260346次阅读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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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商场摔伤后,没有第一时间联系商场负责人、也没有报警,而是事后才要求商场赔偿,这就让商场有了“话柄”:消费者摔倒后没有及时与商场联系,当时情况商场并不知情,也无法得知消费者究竟是不是在商场里摔伤的。同样,商家如果没有及时保留现场证据,在面对消费者的一些无理要求时也会很被动。
13264次阅读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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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这类标识属于是格式条款,《民法典》对格式条款有明确规定。其中规定,格式条款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88427次阅读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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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31118次阅读2022.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