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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封顶12个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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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17910人看过
导读:经济补偿金不是封顶12个月,目前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是不存在着上限的限制了,这也就意味着如果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完全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工作的联系来确定经济补偿金的发放的,这是属于非常重要的一种保护的措施的。

经济补偿金封顶12个月吗?

一、经济补偿金封顶12个月吗?

经济补偿金不是封顶12个月,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书中可找到辞职理由),裁判机关一般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

并且,以个人理由辞职的,员工还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才行,否则,未经公司同意不辞而别或达不到法定通知期离职的,都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仅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可能还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二、哪些情况之下是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额?

实务中,一些公司存在克扣员工工资,停发、少发或拖欠工资行为,还有一些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还有的公司让员工在有毒、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员工享有特别解除权,可无条件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可获得经济补偿金。这就是实践中通常所称的“被迫辞职”。

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被迫辞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被迫辞职”时,需注意各地司法实践中所把握的“度”,要不然一不小心“被迫辞职”可能变成违法解除。比如:工资拖延了多少天才可“被迫辞职”、少发了多少工资才可以被迫辞职、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支持被迫辞职.各地把握的尺度会有差异,并无统一标准。

目前我们国家对于经济补偿金这方面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只不过说很多人并不知道具体的补偿的标准,还有就是补偿的计算方式等。根据我们国家最新的法律当中规定,经济补偿金支付是不存在着上限规定。也就意味着按照实际的工作年限来确定补偿金的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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