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5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颁发土地使用权是行政许可吗

颁发土地使用权是行政许可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2.01.08 · 1453人看过

张瑞建律师提示您:

补偿不合理,提高征地拆迁补偿,请拨全国征地拆迁法律咨询热线 4006161690

导读:国土资源局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而且,政府部门不会颁发土地使用权,当事人依法获得了土地使用权之后,行政机关需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制作土地使用权证书,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属于行政确认,行政确认跟行政许可不一样。

一、颁发土地使用权是行政许可吗?

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属于行政许可,土地证明书的发行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也就是说,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市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进行的单方面行政权利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支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和其他种类的具体行政行为等。颁发土地证属于这些类别中的行政确认行为。

二、行政许可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无申请则无许可。

(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行政许可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解禁为内容。即在国家一般禁止的前提下,对符合特定条件的行政相对方解除禁止使其享有特定的资格或权利,能够实施某项特定的行为。

(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作出的具有授益性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方的一种管理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外部行为。行政机关审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

(5)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即应当是明示的书面许可,应当有正规的文书、印章等予以认可和证明。实践中最常见的行政许可的形式就是许可证和执照。

三、需要行政许可的范围有哪些?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在我国,行政许可或者行政确认都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但是行政确认跟行政许可是两回事。对于依法获得了土地使用权的民事主体来讲,正常情况下必须要办理土地确权登记,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保障土地使用权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延伸阅读:
有法律问题?北京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展开全文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更快速 更准确 更全面
更多

土地承包热门文章

  • 农民不对土地进行确权,土地的权益就不会受法律的保护,没有确权的土地会收归集体或者国家所有,当遇到房屋或者土地征收的时候,当事人的权益是得不到保障的。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769569次阅读2022.03.28
  • 第1、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第2、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拆迁(代理拆迁、拆迁补偿。第3、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开发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18747次阅读2022.03.28
  • 1、出让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有效抵押担保率不得超过评估地价总值的70%。同宗出让土地使用权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其抵押担保债务之和不得超过该宗地总地价的70%。2、国有划拨用地设立抵押,有效抵押担保率不得超过评估地价总值扣除补交出让金余额的70%,也即不得超过评估地价总值的45%。
    32749次阅读2022.03.28
遇到土地承包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