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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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一定条件规定的现役军人、干部可以进行转业,转业的同时也会得到一定的安置,包括支付转业费等等,但更多时候是对转业军人工作上的一种安排。目前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 1、转业,首先转的是职业。自主择业的,叫自由从业者。 2、其次转的是事业。 3、再次,转的是岗位。如何安置好军队干部,不仅是部队组织、军队干部和其亲属高度关注的重要课题,而且对于巩固国防、稳定军心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起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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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干部转业工作开始到转业干部离队报到,大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即确定转业对象阶段、整档移交阶段、考试考核分配阶段和离队报到阶段。对于这四个阶段中的具体有以下步骤环节:第一步:确定安置去向确定转业后,军转干部应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和《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等现行军转安置政策规定,看自己符合到哪些省市安置,不明白的可咨询军地有关部门(特别是地方安置部门),然后充分考虑个人、家庭的实际情况,选择一个既符合现行政策规定,又符合自己实际的安置去向。第二步:选择安置方式截至2018年3月31日军龄已满18年的军转干部可选择自主择业或计划分配。对此,军转干部本人必须把这两种安置方式的政策学深记牢(对此军转之翼公众号中有详细介绍),在慎重考虑,权衡利弊后,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安置方式;截至2018年3月31日军龄未满18年的军转干部,只能选择计划分配安置方式,有复员想法的可以书面申请复员。第三步:填报随调随迁随调是指现役军官、文职干部转业时,其配偶可以随同军队转业干部到安置地调动安排工作(一般不含投奔配偶户口所在地再随调配偶工作的情况,特殊协调当地军转部门同意接收的除外),身边无子女的还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军转干部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办理随迁(不包括父母和配偶父母)。第四步:填写个人意愿军转干部应根据自身的经历、特长,提出个人意愿,填写在《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上。需要注意的是选择时应选适合发挥自身特长的系统或部门,并按个人志愿的主次、先后顺序填写。建议志愿栏一定要填上,切忌空项,以免引起接收单位误会以为你个人不愿转业。第五步:核准本人情况军转干部档案是地方组织、人社部门接收、考核、分配和使用军转干部的重要依据。在这个环节上,军转干部对本人的职级、衔级、立功、学历和在边远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或舰艇工作等情况,要主动与本级干部部门核实。第六步:了解安置办法军转干部要主动联系自己转业安置地的军转部门,了解清楚今年当地接收分配军转干部有关政策、各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和工作程序,掌握主动权。在实行考试考核安置的地区,要主动问清考试考核的时间、内容范围、条件要求等,积极做好应考的复习准备。在此阶段,还应注意了解当地军转干部的分配情况。第七步:参加考试考核考试考核直接决定着选岗排名顺序,军转干部一定要掌握好笔试的时间,按时参加笔试;对军转部门考核量化赋分结果(档案分)要认真进行核对。如果不是在实施考试考核安置的地区,则需要在待安置期多与军转安置部门或接收单位沟通联系,积极自我推荐,争取被安置到理想单位。第八步:选择分配单位各地的安置办法可能不同,有的地方采取考试考核积分选岗的办法,就需要军转干部在选岗前对自己可能选择的岗位深入了解,选岗时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有的地方召开双选会,就需要军转干部和接收单位多沟通交流,向他们展示自身能力素质;有的地方采取填报志愿的形式定岗,在填报志愿前就需要军转干部充分了解把握这些单位的情况,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理性填报志愿。第九步:按时离队报到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都要按照报到通知规定时间,持师(旅)以上单位干部部门行政介绍信和《转业证》、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到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有关经费结算;凭部队行政介绍信和《转业证》到地方军转(组织)部门报到,然后持地方军转(组织)部门开出的介绍信到分配单位报到、到人武部履行预备役登记手续、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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