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陷入公司僵局后,又确实无法协商处理的,应该及时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尽可能避免损失。
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就是一种可以考虑的方式。
按照《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到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的,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亦即公司陷入僵局;
(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4)提起公司解散
诉讼的股东必须单独或者合计持有超过公司全部表决权的百分之十以上。
但是,股东不能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
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未进行
清算等为由,请求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