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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同订立主体

02:10 1108次播放 # 合同订立
律师解答
任何合同的订立都离不开订立合同的主体,也就是订立合同主体存在是前提条件,当这个前提条件不适格时,合同就会存在风险,想要通过合同关系得到相应利益的愿望就会落空。这样的不适格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二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从《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条可知,订立合同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自然人一般要年满十八周岁才算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而企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其经过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相应法律规定法律文件,如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等,确定的活动范围相一致,始于企业成立,终于企业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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