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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协议书该怎么写

时间:2022.03.16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订立 阅读:1368人
律师解析:
参考如下: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甲方与乙方就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愿意支付乙方家长一次性赔偿费用元整。二、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三、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此事处理即告终结,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相关此事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学校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七、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见证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甲方:(签字)年月日乙方:(签字)年月日见证方:(签字)年月日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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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二、注意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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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书面合同的,如果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交了有双方当事人签章的书面合同原件,则认定买卖合同成立与否并非难事。当事人证明买卖合同成立,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证明合同成立的法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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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成立是不是存在缔约过失责任

    刘嘉成律师

    刘嘉成律师

    合同成立后不存在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成立前。法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主要有:当事人假意借着订立合同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当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而导致受害人利益受损的情形;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情形。

    浏览量:1414 2022-07-27
  • 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及条件有什么

    刘嘉成律师

    刘嘉成律师

    一、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二、合同订立需要的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法定或约定的其他条件。

    浏览量:1490 2022-07-27
  • 签订合同时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有什么

    刘嘉成律师

    刘嘉成律师

    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2、退还情形不同3、数额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而订金的数额要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4、支付方式。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浏览量:1158 2022-07-27
  • 买卖合同的定金标准

    刘美玲律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因此确定定金数额的原则是:(1)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即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定金数额;(2)定金数额受最高限额的限制,即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该限额的定金约定无效。

    播放量:745 2022-03-09
  • 哪些情况要承担赔偿责任

    刘美玲律师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播放量:1273 2022-03-09
  • 租赁合同最长租期为多少年

    刘美玲律师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值得注意的是,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播放量:1418 2022-03-09
郑晓龙律师

四川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律师,四川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专注于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企业法务法律事务,现为多家建工、房产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主要擅长领域: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等。 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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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约生效的法律条件包括哪些

    1091人阅读

    1、内容具体确定。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在进行要约的时候是需要遵守法律规定来进行的,要约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的,这样才可以更好的保障要约的的法律效力,要约生效之后是需要依法履行的。

  • 合同关系中的附随义务有哪些

    1577人阅读

    合同的附随义务至少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辅助实现债权人之给付利益或周全保护债权人之人身或其财产利益,债务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保护等给付义务以外之义务。

  • 要约生效要符合哪些条件

    1506人阅读

    1、内容具体确定。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在进行要约的时候是需要遵守法律规定来进行的,要约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的,这样才可以更好的保障要约的法律效力,要约生效之后是需要依法履行的。

  • 要约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1647人阅读

    1、内容具体确定。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在进行要约的时候是需要遵守法律规定来进行的,要约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的,这样才可以更好的保障要约的法律效力,要约生效之后是需要依法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