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
黄轩律师,男,汉族,四川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现为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非常熟悉各个阶段的办案流程,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该律师除了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能从双重视角分析、考虑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较强的专业辩护技能和非凡的应变能力,诚实、稳重、高效的工作作风深得客户好评。不仅如此,他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对细节的关注,注重从证据入手,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其有口皆碑的职业道德和驾轻就熟的职业技能铸就了良好的职业形象,赢得了当事人和同行的尊重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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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是监外执行的原告是可以起诉别人的。要注意,并不是所有人都满足监外执行的条件,通常都是当事人身体或者是心理方面有一些疾病不能够在监狱里面执行才可以申请在监外执行,但如果在监外执行当事人遇到了涉及自身利益事情,也是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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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法医鉴定重伤刑事责任的承担,一般是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此时是要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并且犯罪行为人被判处刑事处罚之后,还是需要对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承担相应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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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若是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死亡”,主要是指行为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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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属于犯罪行为。其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