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和总经理:一般法律意义上是一样的,在《公司法》里都是“经理”。之所以不同看不同公司的偏好。总经理是由董事会选聘/委任,并向董事会负责。其职权范围在公司法里都有,主要三......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马春霞律师,法学本科,曾供职于法院系统,从事法律工作8年,期间参与了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诉讼案件,参与新三板、 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整合、私募股权投资等领域专项法律服务,从事过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典当公司法律服务业务。
咨询该律师1736人阅读
股东协议书股东人数多时的书写方式,最主要的就是应当写明多方股东的基本信息,其他的还应当写明各个股东的具体的出资的数、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股东承担的责任限额、股东的违约责任、公司的利润分配等内容。
2053人阅读
最高院对于隐名股东的认定标准是有三项标准的,分别是:第一项是需要公司中的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间签订相关的持股协议;第二项是要求隐名股东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第三项是要求该隐名股东是不存在违法行为的。
1602人阅读
一人公司隐名股东的责任是对公司的债务在其认缴的资本额度之内,承担有限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法律法规是允许一人公司的存在的,同时,也是允许一人公司中存在隐名股东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隐名股东也是要符合法定条件的。
1129人阅读
公司的隐名股东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公司的隐名股东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此时是要区分不同的情况的,即在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况下,和公司未合法成立的情况下,公司隐名股东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