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言迪律师事务所
王超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从2008年开始从事法律专业学习及研究工作,现执业于永康市浙江言迪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办案经验丰富。 民商事方面:成功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侵权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工伤纠纷等案件数十件;先后为许多农民工朋友处理了数十起劳动争议案件,为他们讨回被拖欠的工资累计达上百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成功代理一些较有影响的案件,曾办理的部分诉讼案件先后在报纸进行过报道,并得到客户广泛赞誉和认同。 刑事方面:成功辩护各类刑事案件,尽职尽责可能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王超律师工作态度严谨、认真,尽心尽力为当事人办好每一个案件,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与好评。是一位理论与实务兼长的年轻有为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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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利的主体不同。2、权利的内容不同。3、权利客体不同。4、两者的地位不同。著作权是独立的,它可以单独行使,而邻接权则依赖于著作权,它是从著作权邻接而来的一种权利。邻接权当中始终包含着著作权,行使邻接权时必然涉及到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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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利的主体不同。2、权利的内容不同。3、权利客体不同。4、两者的地位不同。著作权是独立的,它可以单独行使,而邻接权则依赖于著作权,它是从著作权邻接而来的一种权利。邻接权当中始终包含着著作权,行使邻接权时必然涉及到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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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主体指的是将汇编成果汇编到一起的人,就是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的主体。对于汇编作品的著作权是由汇编人享有,但是汇编人在行使著作权的时候,不能够侵犯原来的作品的著作权。否则也会构成侵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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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图片侵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图片用于商业目的。未经授权使用;应付款而不付款;篡改或剽窃图片;在他人的图片上署名,都是对图片实施了侵权行为。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写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因作品使用方式的特点不能指明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