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
邵如阳律师(18994700001 )合伙人律师, 办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刑事案件 执业前就职于江苏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处多年,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 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重大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银行经济类案件等诉讼案件 上百起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关于房屋遭强行拆除的行政诉讼时效期限在涉及对行政机关实施的房屋强制拆除这一行政行为表示不满的情况下,相应的诉讼时效通常定格于六个月之久。依据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指令,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决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则必须确保在得知或者应该理解做出行政行为的日期起六个月之内提交。然而,如遇法律另作规定的情况,则以法律规定为准。
民事判决生效后,若拆迁行为未涉及征收土地,一般可合并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涉及行政行为侵害民事权益时,当事人可请求一并解决民事争端,法院有权合并审理。但如拆迁裁决为行政诉讼前置条件,则须先行政诉讼,再民事诉讼。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强拆事件的行政赔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但针对不动产的诉讼,超过二十年将失去审判权;其他案件超过五年也将无法受理。这些时限规定存在一些例外情况。
强拆房屋的行政诉讼时效通常为六个月,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权益受损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除特定例外情况外,应在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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