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在员工离职之后,企业必须在与该员工解除了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时,即刻将员工的薪资全部结算完毕。并且,这笔款项应当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地付清。然而,若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对薪酬支付的时间及方式作出了另外的约定,则仍然可以按照此约定来实施薪资结算。倘若由于求职者个人的原因导致了雇主方遭受经济损失,雇主有权根据先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向求职者提出赔偿经济损失的请求。
在签署劳动合同时,若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服务期限或者竞业限制条件的话,则任何违反这些约定而选择离职的行为都需要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然而,假如不属于上述两种情景范畴,那么用人单位将无权要求劳动者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金。
因员工未签署劳务合同,甚至于离职之后仍可提起劳动仲裁申诉,然而必须于法定的劳动仲裁时效内提出。若员工在离开公司长达一年之久仍未签署劳务合同,则应视为员工已与用人单位之间达成了无固定期限的雇佣关系。在此情况下,员工理应依法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务合同,而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履行相应义务,那么自理论上应当签署该类合同时起,员工有权主张二倍的工资补偿。
首先,您可以主动与雇佣机构进行沟通。其次,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要求他们采取必要的措施来解决问题。最后,如果您仍然不满意,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诉。根据相关法规,雇佣方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您有权获得应有的薪资待遇。在正常情况下,雇佣方应按照双方的约定和法律规定,准时、全额地支付您的工资。
关于离职时的工资,得按你实际工作的天数和定好的薪酬标准来算。一般来说,付出劳动就该有回报。但如果你离职时没遵守相关法规,可能会影响工资结算。不过要注意,单位不和你签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