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交足两年保费后,投保人通常可
退保。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有任意解除权。
2.货物运输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不能退保。
3.退保时,保险公司按约定退保单现金价值,其与保费缴纳、保险期限有关。
4.退保可能有
经济损失并失去保障,决定前要评估自身需求和经济状况。
案情回顾:小朱两年前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保险,近期因经济状况想退保。保险公司起初以各种理由拖延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小朱认为自己交足两年保费,依据法律有权退保并获得现金价值,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
保险法》规定,保险
合同成立后,投保人享有法定的任意解除权,小朱交足两年保费,通常情况下有权利退保。
2、小朱的保险并非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所以不适用保险责任开始后不得
解除合同的规定。
3、保险公司应按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其拖延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小朱退保可能面临经济损失并失去保险保障,退保前应充分评估自身保险需求和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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