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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是什么时候做最好

时间:2025.06.11 标签: 刑事辩护 司法鉴定 阅读:1151人
律师解析:
(一)如果是原发性损伤为主的伤情鉴定,伤后就去做鉴定。
(二)以损伤所致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要等伤情稳定了再进行鉴定。
(三)损伤涉及容貌损害或者功能障碍等情况,在损伤90日后去鉴定;
特殊情况可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鉴定意见,不过要说明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必要时复检并补充鉴定。
(四)涉及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在24小时内拿到伤情鉴定委托书,去指定鉴定机构鉴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冲突,小朱受伤。公安机关受理该伤害案件后,在24小时内开具了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小朱到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小朱认为应马上鉴定,小李则觉得要等伤情稳定。对于此次伤情鉴定时间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伤情鉴定时间需依据具体情况确定。若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要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2、若损伤涉及容貌损害或者功能障碍等,应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要对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进行复检并补充鉴定。本案需根据小朱具体伤情确定鉴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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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同济大学刑法学法律硕士。曾处理百余件刑事案件,多次为委托人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成功为经济类犯罪嫌疑人减少犯罪金额。在金融领域拥有深厚的背景,曾在多家全球500强知名险企等金融机构任职,积累了近十年的业内经验。在金融机构任职期间,通过详尽分析各类案件资料,精准制定调查方向,成功甄别多起保险欺诈与诈骗案件。随着当前社会对多领域综合人才得需求增加,从深耕多年的金融犯罪领域,凭借积累的案件经验、交叉领域的重叠以及监管资源延伸至综合领域,成功转型为刑事辩护律师。专注于金融犯罪领域并综合发展,多次为当事人提供高效辩护,并为受害者提出精准的刑事控告,赢得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 主要服务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保险赔偿纠纷。 (部分案例) 1.某软件科技公司与某国有公司技术服合同仲裁案,为其挽回近二百余万经济损失; 2.纪某某赡养费纠纷一案,为其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3.张某某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为张某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4.魏某涉嫌强奸罪案,为魏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5.廖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为廖某某提供刑事辩护,法院认可并采纳其辩护意见,最终从轻量刑; 6.L某国家赔偿案,为L先生争取到百万元国家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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