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电信诈骗话务员若不知情,未与他人形成
共同犯罪故意,不构成诈骗罪。
判断是否知情要结合
证据,综合工作内容、职业经验、获酬情况等认定。
2.若话务员明知是诈骗活动仍参与,按诈骗罪
共犯处理。
量刑依据其作用、
诈骗金额而定。
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
徒刑、
拘役或
管制,可并
处罚金或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等,处三年到十年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等,处十年以上徒刑或无期,可并处罚金或
没收财产。
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案情回顾:小许受雇成为一名话务员,负责拨打电话推销产品。一段时间后,警方调查发现该推销业务实际为电信诈骗活动,将小许等相关人员抓获。小许坚称自己并不知情,只是按要求工作获取报酬。而警方认为小许长期从事该工作,应当知晓这是诈骗活动,双方就小许是否构成诈骗罪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小许是否构成诈骗罪,需结合具体证据,综合其工作内容、职业经验、获酬情况等因素认定其是否知情。若认定小许确实不知情,未与其他诈骗人员形成共同
犯罪故意,则不构成诈骗罪。
2、若经认定小许明知行为属于诈骗活动仍参与,会按诈骗罪共犯处理。量刑根据其在
犯罪中起到的作用、诈骗金额等确定。若小许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应从轻、
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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