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仲裁精选解答 > 农民工告包工头什么法院管辖

农民工告包工头什么法院管辖

时间:2025.04.16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阅读:1258人
律师解析:
在处理纠纷时,管辖地的确定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具体如下:
1.劳动争议
如果是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时,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比如,小李在A市工作,公司在B市,劳动争议仲裁可在A市或B市进行,若对仲裁不服,也能在这两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2.普通民事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等):
这类纠纷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就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若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并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那么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过,还可能存在合同履行地等其他管辖连接点,所以具体管辖法院要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受雇于小李的公司,双方就报酬支付产生纠纷。小朱认为这是劳动争议,应在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并诉讼;小李则觉得是劳务合同纠纷,应由自己住所地法院管辖。两人就该纠纷的管辖问题产生争议,无法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

1、若此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根据规定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若为劳务合同纠纷等普通民事纠纷,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还需依据案件具体事实确定是否存在合同履行地等其他管辖连接点。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