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立即咨询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对于构成抢夺罪的罪犯所面临的刑事责任及刑罚结果,主要是依据其涉案金额以及案件情节的恶劣成都来做出判罚的。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若涉及的涉案金额巨大的情况下,对犯罪分子量刑标准可能会被判定为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会附加罚金的处罚。
对于犯下抢夺罪的罪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要处以罚金刑。抢夺罪这一犯罪类型,主要是指犯罪嫌疑人趁被害人毫无防备之时,采取突然袭击的手段,公然使用暴力对其财物进行掠夺,使得受害者来不及作出任何反抗,从而将财物抢走且所涉金额达到法定数量标准的行为。
关于抢夺公私财物金额大小的衡量标准如下所述:(一)对于抢夺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500元到2000元之间的案件,应视为“数额较大”;(二)若抢夺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了人民币5000元到20,000元的范围内,则被视为“数额巨大”;(三)至于抢夺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30,000元到100,000元之间者,将会划分为“数额特别巨大”之列。
盗窃罪的数额严重程度衡量标准主要针对1000元至3000元及以上的范围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处理盗窃刑事案件中有关内容应用法律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对于盗窃公私财产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30000元至80000元之间以及200000元至400000元之间的情况,应分别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抢夺罪特别巨大的犯罪数额标准及所面临的刑罚关于抢夺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主要包含如下三个层次:首先,如果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在一段时间内实施了多次抢夺行为,则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裁决;其次,若抢夺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犯罪嫌疑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最后,如果抢夺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涉及到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那么犯罪嫌疑人将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为了构成抢夺罪,犯罪嫌疑人必须满足以下四个必要条件:第一,犯罪嫌疑人必须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在一段时间内多次实施抢夺行为;第二,抢夺罪的表现形式通常是趁人不备,出其不意地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得他人无法及时做出反应,从而获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第三,犯罪嫌疑人必须是故意为之,其目的就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第四,犯罪嫌疑人必须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