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亲办案件近千件。擅长离婚、继承、析产等各种婚姻家事诉讼及非诉业务,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社会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名人案件。 易轶律师自2014年开始进入财富管理领域,是国内最早一批进入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生活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曾获律新社年度风云榜“2024年度律界女性领导力人物30佳”。
咨询该律师老年人订立遗嘱是否需全部子女签署在老年人制定遗嘱的过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要求所有子女均需签署确认。遗嘱订立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利,可根据自身意愿,将个人财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他合适人士予以继承。这种法律行为被视为单方法律行为,无需征得其他人的赞同和认可,其效力自遗嘱人离世之时起正式生效。
不需要。一般的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即可。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设立遗嘱不强制要求子女签名认可。只要立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自由处置个人合法财产,且为弱势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遗嘱内容亲手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即便未得子女签字,也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自签署并打印后即具法律效力。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年实施),自书遗嘱须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此举旨在确保遗嘱真实反映遗嘱人意愿,防止恶意篡改。
关于老年人遗嘱订立,即使非所有子女签字,遗嘱依然有效。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表达真实意愿,拥有财产处置权,内容合法,执行方式合法。合法形式包括公证、自撰、代书、录音、口头等。子女签字非必需,遗嘱自遗嘱人死亡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