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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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家属不签字是可以的。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其执行并不以家属签字为必要条件。公安机关在执行刑事拘留时,会向被拘留人的家属或单位送达《拘留通知书》,告知其相关情况。即使家属拒绝签字,也不影响刑事拘留的执行。

刑事拘留期内,亲属进行探望通常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精心安排方可实现。首先,家属需明确知晓嫌疑人所被羁押之处,随后向案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递交探望申请。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将会依据具体案情来考量是否准允探视,因此通常而言,在侦查阶段可能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限制。当获得探视许可后,家属应按时到达有关部门,并携带好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同时严格遵守监管场所的相关规章制度。

若对被刑事拘留者不予通知其家属,极有可能引发家属的不安与误解,从而对被扣押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带来潜在的威胁。除此之外,亦有可能妨碍辩护律师准时光临现场并依法进行辩护。这种处置方式可能对被拘禁人的名誉地位以及正常社会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并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司法原则。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若某人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必须在拘留实施24小时内向其家属发出正式通知,除非存在通知可能干扰调查进程或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无法进行通知的情况。此项法规宗旨在于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人权,以及公民亲属对相关事件的了解权利。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被羁押者的家属本身并不应当因为其亲属涉案受审而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或惩处措施。刑事拘留作为一种针对涉嫌犯罪行为人的暂时性、临时性的人身自由限制措施,由公安机关行使相应权力进行执行。然而,家属在这类事件中往往需要积极地配合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工作,同时,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样也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与保护,包括享有知情权以及探访权等各类法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