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正常情况下,
催收人员并没有权利拨打您妻子所在单位的电话来进行催收。
这一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均有待商榷,因为它可能对您爱人和她的职业发展,以及个人声誉带来难以预估的负面影响。
在依法依规的债权回收过程中,应该运用合法、理性而又文明的方法予以应对。
担任催收职责的人员也必须尊重
债务方及其亲属朋友的所有合法权益,禁止使用任何形式的骚扰、恐吓或干扰他人正常工作与生活秩序等恶劣行为,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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