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经济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当地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地居的,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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