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院并无权限调查
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流水信息。但若被执行人行未依照执行通知书中所载明的法定义务进行履行,此时,人
民法院便有权向相关机构查询该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状况、债券投资、股票持有、基金份额等财产构成情况。同时,人民法院在进行查询、扣押、冻结、划拨以及变价处理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财产范围均不得超过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