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储户存款遭到非法侵害时,银行应承担相应责任的法律规定,以及商业银行负有确保存款人合法权利不受任何机构或个人侵犯之职责,因此,切实保障贮户在其银行账户中的资金安全,无疑构成了银行的应有责任。
若发现储户银行卡内资金因自身原因而遭受损失,那么银行明显未履行并尽到保护义务,将因此被推定为须担责方。《
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