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晰离婚类型:了解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途径。
(二)签订离婚协议: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三)提出申请:共同前往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四)注意冷静期:自受理申请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