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要明确自身在强制执行期间的法律义务,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避免未经合法清算注销公司带来的法律后果。
(二)申请执行人发现公司在强制执行期间未经合法清算注销的,及时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若公司确实无法继续经营,应依法进行清算,了结包括执行案件在内的法律关系,再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