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谁是适格原告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不能。必须适用不动产所在地专属管辖原则。 2、《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4、《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