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经过中因改变开门方向引发的纷争我于今年8月初开始装修新房,在看到楼上楼下同户型的单元都将开发商正室的内开式大门换成外开式大门后我于8月10日左右也换了大门由内开变为外开是不是能够诉讼开发商的…

河南 - 新乡 家事纠纷
1位律师回复

诉讼指导顾问

地区:河南 - 新乡

很高心回答您的问题   
首先,在应当明确,在所买下的商品房中,有隶属你个人所有的一部分,也有隶属共用的一部分。通常情况下,作为业主,虽对商品方本身享有所用权,但也同时附有维护共用人对共用部分使用权的义务。   
其次,对于商品房用途的改变(比如将住宅改为商业用房)及本身设施的改变(在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必须要经过全体业主的认可。   再者,物业公司要求通过商量解决,这是无问题的,但其停水停电的做法确实欠妥。   另外,对你所说的诉讼问题,你的被告方可是全体共有人,而且本身是你改变了房屋的设施,这个诉讼你几乎无博得可能。   建议:   既然你要改变房屋的设施,只能与街坊商量,如果商量不成最好回光复状。   希望我的回答您能满意,祝能商量解决。

2018-05-20 15:19:21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新乡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