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的含义与特征

新疆 - 喀什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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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新疆 - 喀什

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商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花费的合同。rn运输合同具有下列特征:rn
1.运输合同的标的是运送做法。运输合同的标的是承运人的运送做法,而不是被运送的货物或旅客本身。运输合同两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均围绕运送做法而产生。rn
2.运输合同的成立,在客运合同可为诺成或实践合同,或依交易习惯确定;在货运合同,通常是诺成合同,承运人接受托运人发出的要约,如接受托运人支付的运费,即形成答允,运输合同成立,无须以交付运送爱人为成立要件。但当当事人有特别商定或法律有特殊限定时,货运合同也可为实践合同。rn
3.运输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承运人有义务为托运人运送物品或旅客,同时有权得到报酬;托运人或旅客有义务支付运费或票款,同时有权要求承运人完成运送做法。rn
4.运输合同多为格式合同,合同条款由承运人事先拟定,托运人和旅客仅有就此条款表示认可与否的权利。

2017-11-21 21:45: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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