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员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作问题发生纠纷时,可求助于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局,劳动监察大队和法院,在向法院求助前,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处理,法院才会受理,解决方式包括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将纠纷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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