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诉人,指仲裁申请书中被要求履行特定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权利主要有:(1)申诉人有提请仲裁,改变申请和撤销申请的权利,被诉人有承认申请、反驳申请和提出反诉的权利;(2)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3)选定或请求仲裁机关指定仲裁员;(4)申请不公开审理;(5)申请仲裁员回避;(6)申请仲裁保全;(7)申请执行。义务主要有:(1)按时出庭;(2)遵守仲裁秩序;(3)履行生效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4)交纳仲裁费用。
回避申请书是指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审理本案的仲裁员具有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和裁决的情况下,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交的请求该仲裁员退出本案仲裁活动的法律文书。当事人提交回避申请书,申请仲裁员回避,是仲裁程序中当事人享有的重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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