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是欠钱一直长还不上,而且我们确实已经尽力在偿还债务了,那么我们的财产要被进行执行,那么是不是是应该保留正常生活的呢?

新疆 - 巴音郭楞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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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谈判法务

地区:新疆 - 巴音郭楞

你好,保障被执行人有房屋居住并不等于保护其房屋所有权。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定给付义务,却依然出入高档场所、用高档商品、住豪宅,就不能以保护生存权为由,置债权人的利益于不顾。据此,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可采取以大换小、以近换远、以好换差或租房等形式,既保障债务人的基本生存需要,又确保债权人实现其债权。

2021-04-13 15:19: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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